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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4-10 16:29: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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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根据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推进云南省农文旅深度融合的提案》(第0737号)涉及省农业农村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农文旅融合政策支持。联合文旅部门制定《“旅居云南”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0年)》,指明乡村旅居发展路径;印发《云南省乡村旅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目标及具体推进措施;出台《云南旅居目的地服务指引(试行)》,规范服务标准;制定《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第一、二版),划定发展红线,通过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起以“旅居云南”品牌为核心的政策矩阵,为农文旅融合发展提供系统政策指引。在马龙区举办乡村旅居培训,鼓励多家银行创设“旅居贷”。

(二)打造农文旅融合新业态。坚持“农业+”与“旅居+”双向赋能,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深挖农业多元功能与价值,以旅居需求倒逼农业提质升级,构建全域多层次农文旅融合格局。一是做强节庆经济。依托春节、五一等重点节假日统筹策划系列活动,有效激活休闲农业消费市场。二是弘扬农耕文化。结合民族地域特色,高质量举办火把节、丰收节等传统农事节庆,赓续农耕文明。三是擦亮农产品名片。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打造咖啡文化周、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一批具有云南标识度的农事节庆品牌。四是丰富体验场景。大力发展雨林徒步、农事采摘等沉浸式业态,推动乡村游从“观光打卡”向“深度体验”转变。

(三)强化休闲农业精品与旅居品牌打造。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持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加大精品景点线路征集推介力度,深度挖掘茶、咖、花、果等产业优势及元阳梯田农耕文化等农业文化遗产特有资源,助推休闲农业品牌提升;编制乡村旅居村案例集和《有乡可寻有村可居》图册,组织编辑乡村旅居宣传视频,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思路,协同文旅部门开展乡村“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遴选,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旅居村。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申报并成功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1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9个、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75条,完成首批26个乡村旅居村的“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命名,为全省旅居产业发展树立标杆。

(四)以创业和招商赋能旅居发展。坚持内育主体与外引资本“双管齐下”,全面激活乡村旅居活力。积极搭建创业平台,鼓励本地村民就地创业、返乡创业,依托乡情纽带与乡土资源,引导发展特色民宿、创业工坊、农家乐等业态,在丰富旅居内涵的同时,拓宽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渠道,实现创业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精准发力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旅居领域。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实施。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乡村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以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为抓手,推动县(市、区)各部门资源协同、力量协同、项目协同、资金协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短板。同时,抓实项目带动,持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加大精品景点线路征集推介力度,深度挖掘茶、咖、花、果等产业优势及农业文化遗产特有资源,助推休闲农业品牌提升;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思路,协同文旅部门开展后续批次“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遴选,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旅居村。

(二)丰富业态产品供给。持续推进“休闲农业+”战略,深化农文旅康养体多元融合,积极开发青年研学、康养旅居、民族风情等新业态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加大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文旅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广更多适配乡村旅居的金融产品,拓宽投融资渠道。计划于2026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覆盖全省的乡村建设业务培训,重点强化州(市)、县(市、区)两级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建设,持续夯实乡村建设人才支撑,为全省旅居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制度环境与人才保障。

(四)强化联农带农。坚持把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乡村就业作为发展旅居经济的重要导向,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更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合作共赢,切实以旅居经济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乐,0871-656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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