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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7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4-21 11:21: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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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按照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封玉花委员提出的《关于健全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筑牢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的提案(第0675号)》涉及我单位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协同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协同联动完善农村养老政策。推动将“农村老年人和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居家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等相关内容纳入云南省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与民政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二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赋能助老服务。2025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安排衔接资金8.89亿元扶持1270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项目实施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指导各地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集体福利的权利。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决策程序决定,把支持农村老年助餐服务等列入开支范围,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到2024年底,全省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97%,全省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39.24万元,比上年的33.36万元增长17.62%。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农业农村厅主动协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规划同农业农村相关规划进行有效衔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等相关工作,切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陆雪君,0871-6574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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