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做好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溯源,筑牢农用地土壤精准治污屏障的提案》(第0271号)涉及省农业农村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共享土壤环境基础数据。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环土壤函〔2022〕13号)、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要求,在2022年第一轮动态调整的基础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实施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第二轮动态调整,及时动态调整我省耕地土壤质量类别。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将动态调整成果报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审定,并上报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二是2020—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每年都在16个州(市)126个县(市、区)的受污染耕地区域,以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为基础,布设监测点位,开展农产品协同监测,协同监测结果与省生态环境厅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各州(市)农业农村局,督促各州(市)指导各县(市、区)分析研判监测数据结果,落实安全利用措施和严格风险管控措施。通过近年来开展的受污染农产品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工作,全省农产品协同监测合格率从2020年的94.24%,逐年提升到2025年的97.83%。
(二)开展低积累农作物品种筛选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低积累农作物品种种植试验,为下一步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安全利用模式奠定基础。
(三)加强超标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要求,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并制定印发《2025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将农业投入品监管纳入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二是围绕“提质护农保春耕 稳粮增效助丰收”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2025年3月15日在砚山县举办了2025年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展示推介优质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机械、宣讲涉农法律法规。三是加强种子、农药、兽药等质量监督抽检和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025年,全省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抽检合格率均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未发生重大农资质量事件。
(四)统筹协调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每年联合印发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工作计划,将溯源整治任务分解下达各州(市),督促各州(市)指导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安全利用措施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和耕地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持续推动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年度监测点位农产品样品监测评价。
(二)加强部门联动,共同推进工作。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协作,及时共享土壤资料及数据,互相掌握工作动态,按职责分工推进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紫莹,0871-6565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