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杨富丞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保障全省县乡垃圾治理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第0820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流程,组织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收到第0820号建议后,牵头处室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省农业农村厅始终将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常态化开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引导农民群众主动清洁庭院、打扫房前屋后、清理乱堆杂物。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传统节日等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周,通过“门前三包”、环境卫生分段包保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聚焦房前屋后、村道两侧、坑塘沟渠、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实施“三清一改”,整治污水乱排、清理乱贴乱画,紧盯背街小巷、村庄周边、城乡接合部等薄弱区域清死角、扫盲区、除顽疾。同步健全日常清洁、保洁员管理、卫生监督等长效机制,完善“财政补助+村集体投入+农户付费”经费渠道,推广积分兑换、网格化管理、垃圾收费等务实做法,推动村庄环境从“一时净”转为“长久美”。截至2025年12月底,全省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4.5万份,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2290.9万人次,清理农村垃圾404.7万吨、水塘13.7万个。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深入推进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动相关部门建立科学、规范、长效的治理机制,助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整治提升。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乡村建设促进处 马诗云,0871-6565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