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雪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边疆疫情监测与预警能力的提案》(第073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省林草局、省疾控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职责”的建议
(一)基层工作职责方面。2018年机构改革后,大部分乡镇畜牧兽医站并入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动物防疫工作职责。2022年10月,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编办联合印发《云南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乡镇(街道)依法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动物疫病防控职责任务,每个乡镇配备不少于3名动物防疫技术人员,进一步细化了乡镇动物防疫工作职责及人员配备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通过春秋防指导服务、农业农村部基层兽医机构效能评估等工作,督促指导基层落实有关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进一步明晰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职责。
(二)基层保障方面。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争取并落实畜牧兽医卫生津贴,据前期调度,全省有80个县(市、区)落实津贴发放,占涉农县比例的60%以上。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积极落实官方兽医培训计划及动物防疫人员技术培训要求,定期与人社、工会部门共同组织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技能比赛,并推荐优胜选手参与国赛。2024年举办的动物疫病防治员省赛共表彰优秀选手24名,其中13名选手来自乡镇单位,超过表彰人数的一半。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健全培训机制,持续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验检疫员技能竞赛,完善激励机制。
二、关于“提升疫情监测与预警能力”的建议
(一)疫情监测能力方面。“十四五”以来,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地争取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925万元,改造提升实验室25个,133个兽医实验室通过省级考核,在12个州(市)及25个重点县布局国家动物疫病监测站点,委托第三方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6个,与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签订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合作框架协议;省林草局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3100余元,完成监测站标准化建设39个;省疾控局建成覆盖16个州(市)的布鲁氏菌病国家监测点40个、省级监测点18个。构建了多维融合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疫情监测与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各类监测站点建设,持续强化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
(二)疫情监测网络方面。2025年5月,省疾控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9家单位联合印发《建立健全智慧化多点触发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了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等机制。省农业农村厅与省疾控局建立布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月通报监测信息,开展联合宣教。省疾控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开展季度血吸虫病防治会商,2025年末顺利通过国家血吸虫病消除评估,较国家目标提前三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信息共享、联合会商等机制建设,健全疫情监测网络。
三、关于“切实加强对养殖环节管理”的建议
(一)防疫宣教方面。省农业农村厅结合春秋季集中免疫、畜牧业生产指导、安全生产检查等业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动物防疫政策法规宣传,普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布病等重点人兽共患病防控知识。2025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在陆良县启动全省“布病防控宣传月”活动,邀请省疾控局到场指导,全省累计开展“布病防控宣传月”系列宣传培训180期,发放宣传材料40.25万份、培训人员28.4万人次,其中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市、红河州等州(市)均邀请疾控等有关部门共同举办。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防疫政策及知识宣教,并会同省疾控局、省林草局共同推进,提升宣传覆盖面及效果。
(二)养殖场改造提升方面。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谋划并储备养殖场改造提升方面的项目,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等项目,均可用于支持养殖场改造提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指导,优先支持实施方案可行、项目管理完备的县级,全年常态化储备有关项目,持续提升养殖场设施设备及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四、关于“全面加强边境地区野生动物外来疫病防控”的建议
(一)边境防疫体系建设方面。省农业农村厅将牛肺疫、疯牛病等外来病监测纳入年度动物疫病监测方案,指导边境州(市)做好监测预警;将8个边境州(市)、12个边境县兽医实验室纳入国家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指导8个边境州(市)的61个兽医实验室通过省级考核;通过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检测能力比对、技能培训等,持续提升边境动物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省林草局先后制定实施2期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十年规划;累计投资超7600万元,完善监测站点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在边境县建立了国家级、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19个;通过开展技能培训、专家现场指导,持续强化基层野生动物监测体系。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边境兽医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造提升,持续开展技能培训,全面强化边境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二)边境联防联控方面。一是开展境外动物免疫带建设合作,在中老、中缅边境沿线援助建设了纵深30—100公里的境外延伸口蹄疫免疫带,降低境外重大动物疫病传入的风险,2024年普洱市向老挝提供了价值10.5万元的动物防疫物资。二是落实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要求,按照《关于支持云南省在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函》(农医函〔2017〕1号)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勐腊县、瑞丽市建成年屠宰能力50万头的现代化肉牛屠宰场及相关通关配套设施。老挝方向试点顺利开通,缅甸方向已经完成境内、境外项目建设和境外无疫区验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落实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要求,协同商务、海关等部门,做好输华肉牛境内屠宰检疫。协同海关、疾控、林草等部门持续强化外来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省农业农村厅将认真履职,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持续推进边境地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边境疫情监测与预警能力。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常雅洁,0871-6574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