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弥渡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50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要求各有关处室、单位要认真听取每一位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要严格按照代表的要求高质量回复。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厅明确了专责处室和具体负责人,对反映的问题及建议逐条认真研究,结合职能职责,形成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正大50万头生猪标准化屠宰场(一期)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经核实认为该项目为弥渡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项目选址在弥渡县产业园区海坝庄片区,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选址,商定了投资合作模式和收益测算比例,计划2026年下半年开工,2027年下半年建成投产。屠宰场项目建设由弥渡发展集团筹资或引入省州国企参与合作共同投资建设,投资合作协议经正大集团泰国总部审定后和弥渡县签订。
二是关于“建设的163栋1100头育肥猪舍、2个5000头种猪场、1个种公猪站已投入使用6年多,目前部分主体工程、养殖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或老化,影响生猪正常养殖”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正大生猪育肥猪舍、种猪场以及种公猪站在2018年陆续建成投产,目前已使用约8年,猪舍及配套设施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不断老化,影响生产效率的提升,对生猪养殖相关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障。
三是关于“生猪全产业链缺少粪污无害化处理关键环节,生猪养殖年产粪污约48万立方米,而县内粪污还田面积有限,处理困难”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2025年弥渡县生猪存栏39.02万头,年出栏51.29万头,是中央生猪调出大县之一,处理好发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关系是发展绿色畜牧业的内在要求。我们支持和鼓励培育粪污还田服务主体,建立粪肥还田长效运行机制,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对弥渡县正大50万头生猪标准化屠宰场(一期)项目建设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和省级每年均对弥渡县支持生猪调出大县、畜牧业生产专项等资金,“十四五”期间两项资金累计支持超2500万元;2026年,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弥渡县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37万元,下达畜牧业生产专项资金32万元,上述两项资金均可统筹谋划用于生猪产业发展。此外,2025—2027年,云南省继续实施新增设施农业投资项目奖补和新增设施农业贷款贴息补助,相关申报指南已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开发布,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可按时申请补助。
二是关于建议“对弥渡县正大生猪育肥猪舍、种猪场以及种公猪站提升改造工作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方面,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统筹支持生猪生产相关项目,弥渡县可统筹考虑生猪产业各环节发展,合理制定资金实施方案。另一方面,用好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相关政策。畜禽规模养殖场翻新养殖圈舍、围栏等结构,更新改造饲养管理、环境控制、疫病防治、清洁消毒、粪污收集处理、饲草料加工储运、产品收集储运等设施设备,属于涉农领域设备更新贷款投放的支持内容,有融资需求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项目实施主体可通过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综合融资服务平台申请新增入库。建议弥渡县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填报,省农业农村厅将积极配合财政等部门做好联审和推荐工作。
三是关于建议“在弥渡润博盛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建设上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该项目计划建成养殖废弃物处理中心及生物肥工厂,可有效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生态低碳发展。近几年,弥渡县先后实施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已下达共计3847万元,今年申报的蔬菜产业园项目(1亿元)已进行立项公示,弥渡县可合理规划用好上述三项资金进行支持,对于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及时调整,加快项目实施进展,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作用。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厅畜牧兽医处王思宇,0871-6574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