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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62号提案办理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6-01 17:44:4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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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德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昭通市乡村振兴支持力度的提案》(第076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及时明确提案具体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认真对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21号)、《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农区域发〔2026〕1号)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提出办理意见。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帮助,继续保持昭通1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变(其中:国家级8个、省级2个),持续在帮扶政策延续、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等方面给予倾力支持”的建议。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21号)、《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农区域发〔2026〕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有关事项的函》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对各县(市、区)相关指标进行综合测算,并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提出了重点帮扶县名单报国家审定。从上报名单看,昭通市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大关县、永善县、盐津县、绥江县继续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常态化帮扶新形势新任务的有关要求,坚持协作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帮扶力度不减,持续发挥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四支力量”作用,不断提升帮扶质效,有力有序推动帮扶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域协作处李昕航,0871-657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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