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金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生猪屠宰场规划建设的建议》(第00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反映的问题
您以盈江县为例,指出山区乡镇缺乏生猪屠宰场导致检验检疫覆盖率低、私宰隐患大,以及县城配送成本高、群众红白喜事杀猪不便、用地和资金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我省山区县具有普遍性,确实影响了肉品安全和群众生活,需要在政策执行中推动解决。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从省级层面统一规划立项”的建议。我省已出台《云南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云农规〔2025〕4号),明确小型屠宰场点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至州(市)级,由各州(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省级不再统一立项。盈江县所在德宏州可依据该办法,在距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无法通过配送保障供应的乡镇,规划设立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其中“车程120分钟以上”,以方便群众出行的当地常用交通工具(如摩托车、农用车、小型客车等)正常行驶所需时间为认定依据。省级负责政策指导和督促落实。
(二)关于“在资金上给予支持”的建议。省级财政暂无小型屠宰场点建设专项资金。建议盈江县通过统筹常态化帮扶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省级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政策倾斜。
(三)关于“统筹解决用地问题”的建议。小型屠宰场点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议盈江县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将小型屠宰场点纳入规划统筹布局。对符合规划和条件的项目,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
三、下一步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将指导德宏州及盈江县农业农村部门,依照《云南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本地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边境乡镇优先规划建设。同时,督促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足额配备官方兽医,确保建成后检疫及时到位,切实保障山区群众吃上安全、新鲜、平价的猪肉产品。
感谢您对我省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管育凰,0871-6574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