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华坪县列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建议》(第073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始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一是压实办理责任。由分管厅领导组织,对分办、落实、督促、跟踪、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明确的时限、标准、要求,指定专人进行督促跟踪。二是提升办理质效。聚焦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和意见,结合部门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履职,及时组织相关处室深入研究、专题会商,坚持实事求是、贴合工作实际,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困难问题
(一)关于监测帮扶任务艰巨的问题。我们将在“十五五”接续完善“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消除”机制,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规范标准调整机制。扎实做好乡村两级常态化监测,健全精准识别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二)关于产业增收支撑不足的问题。2025年省农业农村厅指导华坪县成功申报省级芒果种业基地建设项目,获得省级奖补1000万元。通过云南省烟草捐赠资金支持华坪县荣将镇芒果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项目4994.22万元。“十五五”期间,我们将继续抓好产业和就业“两个关键”,保持常态化帮扶资金集中支持产业发展,实施帮扶产业全链开发惠农增收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总结推广一批联得实、带得稳、可持续的利益联结模式。以竞争性分配方式,促进资金向产业项目倾斜,聚焦答好“增收五问”,从中央和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中安排绩效奖励和探索项目法分配,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主要选取有代表性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项目,通过竞争性立项方式给予支持。
(三)关于财政保障能力弱的问题。“十四五”以来,下达华坪县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3263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921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3414万元),充分发挥衔接资金支农惠农引领示范作用,不断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持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牢牢守住了华坪县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十五五”期间,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思路,在确保重点县的基础上适当缩小差距。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将华坪县列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的建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21号)、《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农区域发〔2026〕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有关事项的函》要求,云南省按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数量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脱贫县数量的75%”的规模,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优化调整后,全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总数为66个。经综合评估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指标(主要为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占比),华坪县已超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范围。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与宝贵建言。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持续完善工作举措、补齐短板弱项,狠抓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恳请您一如既往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洛桑尼玛,0871-6573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