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将文山州广南县作为国家乡村振兴常态化重点帮扶县给予支持的建议》(第0999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一是明确办理要求。由厅分管领导组织,对分办、落实、督促、跟踪、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明确的时限、标准、要求,指定专人进行督促跟踪。二是明确办理时限。围绕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立足部门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迅速组织相关处室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及时有效回复代表建议。三是明确面商质效。坚持将办理工作与推进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振兴、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紧密结合,综合考虑当地县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接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占比等实际情况,承办处负责同志于4月28日到文山与代表进行了面商,得到了代表的肯定和认可,确保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省政府继续将文山州广南县作为国家乡村振兴常态化过渡期重点帮扶县给予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中发〔2025〕21号)、《农业农村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农区域发〔2026〕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确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有关事项的函》要求,云南省按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数量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脱贫县数量的75%”的规模,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相关指标进行综合测算,并报经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将保持原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不变,新增综合测算指标数据较低的9个县作为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现已按程序报国家。从上报情况看,文山州广南县已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中。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以制度化建设为引领,以精准化施策为抓手,以系统化推进为路径,扎实推进常态化帮扶工作,切实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坚固防线,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区域协作处赵勇,0871-6573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