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云南省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云南乡村旅居业态健康发展的提案(第0321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为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做好相关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流程,组织召开提案建议交办会,及时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人员,切实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21号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们结合职能职责,进行了认真研究、及时部署,对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充分采纳提案合理化建议以促进云南乡村旅居业态健康发展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把提案办理与农文旅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结合工作职责,充分吸收采纳提案提出的建议,将提案的合理化建议融入重点工作,及时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三)深入调研,掌握实情。为准确把握我省乡村旅游旅居工作发展现状,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文化和旅游厅建立了乡村旅居按季度统计的常态化调度机制,并印发通知对全省乡村旅游情况开展统筹摸底,同时,于4月7日—8日、4月20日—21日分两次到文山州开展实地指导,工作组通过走访民宿客栈、民宿餐厅、深度体验特色种养项目、查阅资料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干部、企业、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考察了当地乡村旅居发展成效,为提案办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关于对提案内容的答复
(一)关于“强化特色培育与多元发展,破解同质化与季节性难题”的办理情况。
1.打造农文旅融合新业态。坚持“农业+”与“旅居+”双向赋能,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深挖农业多元功能与价值,以旅居需求倒逼农业提质升级,构建全域多层次农文旅融合格局。一是做强节庆经济。依托春节、“五一”等重点节假日统筹策划系列活动,有效激活休闲农业消费市场。二是弘扬农耕文化。结合民族地域特色,高质量举办火把节、丰收节等传统农事节庆,赓续农耕文明。三是擦亮农产名片。依托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打造咖啡文化周、南华野生菌美食文化节等一批具有云南标识度的农事节庆品牌。四是丰富体验场景。大力发展雨林徒步、农事采摘等沉浸式业态,推动乡村游从“观光打卡”向“深度体验”转变。
2.强化休闲农业精品与旅居品牌打造。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持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加大精品景点线路征集推介力度,深度挖掘茶、咖、花、果等产业优势及元阳梯田农耕文化等农业文化遗产特有资源,助推休闲农业品牌提升;编制乡村旅居村案例集和《有乡可寻有村可居》图册,组织编辑乡村旅居宣传视频,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思路,协同文旅部门开展乡村“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遴选,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旅居村。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累计申报并成功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1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9个、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75条。全省首批命名的26个高质量发展旅居试点均为乡村旅居村。乡村旅居方面,全省129个县865个自然村实施了旅居项目,盘活闲置房屋数量合计2.79万间,从事旅居的企业3334个、合作社492个、从业人数达6.68万人。
(二)关于“创新集体经济组织形态,提升组织化与市场化水平”的办理情况。
1.坚持内育主体与外引资本“双管齐下”。一方面,内育主体抱团发展,破解“小散弱碎”局面。积极搭建创业平台,鼓励本地村民就地创业、返乡创业,依托乡情纽带与乡土资源发展特色民宿、创业工坊、农家乐等业态。在此过程中,发挥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统筹作用,代表农户进行集体议价与项目统筹,支持创业农户以资产入股成立强村公司,实行规范化、公司化运营,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在丰富旅居内涵的同时,拓宽群众“家门口”就业增收渠道,实现个体创业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外引资本强链补链,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精准发力招商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旅居领域。重点围绕昆明周边等基础较好的村庄,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探索建立“核心村+辐射村”的跨村联动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规模招商。完善配套设施,引进一批知名企业与市场主体打造高品质项目。以晋宁太史村为例,通过“农户+村集体+合资公司”机制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聘请职业经理人负责日常运营,不仅提升了旅居品质档次与市场竞争力,更带动了群众增收,有效促进了农业与旅居产业的协同共进。
2.提升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聚焦乡村特色产业等,加强带头人培育,2025年培育“头雁”学员799人。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培训,设置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等主题,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等内容,组织开展乡村产业提质增效、乡村运营管理、乡村规划等专题班培训。2025年,培训省内学员1440人。
(三)关于“深化产权改革与权益保障,夯实要素投入基础”的办理情况。依托省级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推动林权、咖啡茶园等高原特色农业要素规范流转;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借力大理、丽江等地农文旅融合优势,放活使用权发展民族特色民宿与乡村旅游,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盘活闲置农房;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契合云南实际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各族农民集体成员权益;在涉农项目开发中,支持新型经营主体严格按照《云南省旅居发展正负面清单》(第一、二版),对标正面清单支持事项、严守负面清单禁止事项,规范发展旅居项目;项目推进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畅通农户知情、参与、监督渠道,确保改革红利真正惠及云岭大地农民群众,夯实乡村振兴的要素保障与民生基础。
(四)关于“健全利益联结与分配机制,确保农民公平共享收益”的办理情况。我省始终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利益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核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联农带农机制建设,明确提出了“三个全覆盖”(国家级、省级、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覆盖至州、县、村)和“三个一律”(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发展产业、使用沪滇协作资金实施产业项目、流转农村土地发展规模种养业的主体必须建立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要求。目前,“三个全覆盖”目标已如期实现。在联农带农方面,我们创新运用孟连“334”、鲁甸“631”等利益分配模式,并结合具体实践,积极探索“村民+合作社+平台企业+专业运营机构”等多元合作机制,鼓励农民以资源、资产、劳动力等多种方式入股参与、就地就业。例如,西双版纳州引导曼龙勒村发展“非遗+乡村旅游”,有效带动就业增收;红河州、怒江州等地依托传统节庆活动,广泛组织农民参与展演,使其成为文化遗产的传承者与受益者。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三个全覆盖”和“三个一律”落实落细,确保产业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农民和村集体。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乡村建设中,优先将具备发展旅居条件的村庄列为建设重点,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为乡村旅居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一)打牢基础配套。开展新一轮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建设三年行动,稳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数字乡村、教育医疗、养老助残、电商服务、消防、物流等设施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强化村容村貌提升,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为发展乡村旅居创造良好条件。
(二)扎实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实施。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乡村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以乡村建设项目库和任务清单为抓手,推动县(市、区)各部门资源协同、力量协同、项目协同、资金协同,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短板。同时,抓实项目带动,持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加大精品景点线路征集推介,深度挖掘茶、咖、花、果等产业优势及农业文化遗产特有资源,助推休闲农业品牌提升;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思路,协同文旅部门开展后续批次“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遴选,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旅居村。
(三)盘活闲置资源。结合市场需求科学选定、打造旅居村庄,以县域为单位分批有序推进乡村特色旅居村开发建设。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规范有序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支持农户将合法拥有的住宅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探索建立多元主体投入机制,按照“轻介入、微改造、精提升”理念,盘活空心村、闲置房等开展旅居建设,凸显地方特色。
(四)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乡村休闲旅游业在横向融合农文旅中的连接点作用,坚持把文旅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金钥匙”,立足资源特色,大力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推动文旅发展与培育乡村富民产业、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持续谋划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
(五)总结提炼典型。深度总结提炼西山区乐居村旅居试点等旅居村建设成功做法,遴选一批立得住、叫得响、能复制的典型案例,提供各地借鉴参考。立足我省独特气候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培育一批“文旅+花卉”“文旅+茶叶”“文旅+美食”等融合业态,大力开发特色乡村旅居产品,培育地方优势品牌。推广“村民+合作社+平台企业+专业运营机构”等多元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田园风光型、传统村落型、产业支撑型、遗产拓展型等旅居业态,不断推动以点上的突破牵引面上的提升。
(六)加大营销推介。综合运用新闻宣传、旅游推介、政务接待等多种方式,借助融媒体、自媒体及中国旅游日、旅游交易会等渠道平台,适时发布和推广农文旅融合典型。抢抓“寒暑假期”“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庆节点,支持各地举办实景演出、文化主题等活动,全方位开展乡村旅居宣传推介,不断扩大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加大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文旅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广更多适配乡村旅居的金融产品,拓宽投融资渠道。计划于2026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覆盖全省的乡村建设业务培训,重点强化州县两级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建设,持续夯实乡村建设人才支撑,为全省旅居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优良的制度环境与人才保障。
(八)强化联农带农。坚持把带动农民增收、促进乡村就业作为发展旅居经济的重要导向,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更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合作共赢,切实以旅居经济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言献策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助力,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乐,0871-65749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