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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50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6-09 17:29: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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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子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设置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建议》(第035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于3月20日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每位代表建议内容,并逐一交办,要求有关处室、单位及时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开展沟通面商,主动回应代表关切。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安排专人与您沟通会商,详细汇报了《云南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从制定到发布的工作情况,政策背景和今后的重点工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指出的部分山区乡镇缺乏生猪屠宰场点、已建设施未能合规使用,以及雨季道路中断导致配送困难、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在我省山区确实不同程度存在。

制定此《办法》的初衷和最终目的也是为规范本地小型屠宰场点,实现规范化、安全化、可持续化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并非取消小型屠宰点。关于乡镇小型屠宰点的设立由县级初审,州(市)审批和制定实施方案,切实保障边远和交通不便地区肉品供应与安全;对于已建成但尚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乡镇屠宰设施,由县级承担屠宰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及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指导其完善相关手续,尽快纳入规范管理,发挥便民作用;对于因雨季道路中断等特殊情形导致正常配送难以保障的,县级可制定应急保供方案,确保肉品供应和食品安全。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跟进各州(市)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密切监测政策执行效果,及时回应基层诉求,努力实现行业有效监管与群众便捷服务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山区群众吃上安全、新鲜、平价的猪肉产品。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制定政策时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建议。省农业农村厅在制定《云南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云农规〔2025〕4号)过程中,已按程序开展了实地调研、座谈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今后在政策制定和修订中,将继续坚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的做法,切实提升政策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二)关于“结合云南山区实际,对‘距离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等内容进行细化,提高县级工作操作性”的建议。经研究,《云南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云农规〔2025〕4号)所规定的“距离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是综合考量监管效能、防疫安全、运输成本及山区实际后审慎确定的全省统一的基本设置条件,现阶段省级层面不作调整。为进一步增强基层操作性,切实满足群众需求,各州(市)、县(市、区)在制定小型生猪屠宰场点设置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中,可结合当地地理环境、道路通行条件以及当地居民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如摩托车、农用车、小型客车等)正常行驶所需时间为依据,对“车程120分钟以上”进行实际认定,对切实存在困难的地区不再受“80公里”绝对距离的机械限制。

感谢您对我省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农业农村厅汤安兴,0871-6574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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