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荣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资金保障推动云南花卉自育品种推广三年行动落地见效的提案》(第029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资金统筹保障,拓宽融资渠道”
(一)整合省级涉农资金、科技专项经费,设立3亿元规模的“云花自育品种推广专项基金”,重点支持联盟运营、技术服务、保险补贴和基地建设。我省已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3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2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指南〉的通知》(云财规〔2024〕24号)、《云南省政府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工作指引》(云金管〔2024〕189号)等“1+3”政府投资基金一揽子政策,构建“省级引导基金+重点产业母基金+子基金”的三级架构运作体系,使用基金工具支持产业发展。目前,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均已设立并按市场化原则运行,符合条件的云花自育品种推广子基金和项目可积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接研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子基金或争取项目直投方式获取基金支持。同时,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围绕“1+10+3”高原特色农业优质项目开展投资,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聚焦前沿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平台建设开展投资,云花自育品种推广项目可根据项目情况纳入上述两项母基金支持范围,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关于“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控制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数量,不得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基金”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关于“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金”的要求,不宜在母基金层面再新增设立云花自育品种推广专项母基金。
此外,省级还有其他政策支持云南花卉自育品种推广。一是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政策。我省已设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省科技厅组织开展基础研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人才和平台等5类专项科技计划,每年由省科技厅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按规定开展项目征集、遴选、审核、立项等工作,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积极申报。二是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我省目前实施的省级种业基地政策及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政策可对符合条件的云花自育品种项目予以支持。第一,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品种独立选育完成人或第一选育完成人按照突破性新品种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优良大品种每个品种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的标准进行财政奖补。2025年奖补斯嘉丽、金辉等花卉品种2个,兑付奖补资金150万元。第二,省级种业基地政策。省级财政按照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项目省级财政投入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2023年以来已确定支持5个花卉类省级种业基地建设,5个基地审核通过奖补资金4392万元,已下达2260万元支持启动项目建设,剩余资金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将予以下达,着力保障项目按方案如期完工,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益。
(二)农业保险方面。省财政厅积极发展地方特色险赋能高原特色产业,2025年会同有关部门,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出台《云南省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方案》(云财规〔2025〕9号),明确提出按照省级险种与州(市)县险种协同发展的模式,聚焦“1+10+3”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健全“基准补贴比例+绩效激励因素”特色险奖补机制。在农户自担比例不低于25%,州(市)县补贴比例不低于20%的基础上,对烟叶、肉牛、苹果3个省级险种,省级基准补贴比例50%,对州(市)县险种省级基准补贴比例35%—40%,并积极推动在全省形成一定规模、农户受益度高、支撑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特色险种纳入省级险种。同时,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培育推广花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特〔2026〕3号)已明确,“积极鼓励开发自育新品种花卉种植险、收入险等特色保险产品,省财政厅对备案通过的特色险产品将按规定落实特色险奖补政策”。2026年楚雄州首次开展花卉综合收入保险,下一步待实施成熟后,将争取纳入省级险种予以支持,进一步提高省级补贴支持比例。
二、关于“优化政策协同配套,提升落地效能”
(一)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方面。2026年3月,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加快培育推广花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成立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等相关单位部门成员的云南省花卉新品种培育推广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共同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二)对产业联盟给予每年500万元专项运营补贴,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与维权打假工作方面。目前省级已有政策支持种质资源库建设。一是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及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两项专项资金均包含种业发展支出方向,2025年,云南省累计安排2345万元用于支持67个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圃(库、场、区)做好种质资源保护,符合条件的花卉种质资源库可积极争取行业部门项目支持。二是农业农村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政策。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省农业农村厅包括花卉维权打假等工作在内的部门职责履行予以保障,2026年已安排1564.24万元。三是花卉绿色高效技术集成与推广专项资金政策。省财政厅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安排花卉绿色高效技术集成与推广专项资金支持省级统筹做好花卉绿色高效种植示范基地运行,花卉种质资源收集、测试、筛选评价,以及相关宣传培训等系列工作,其中2025年安排资金150万元,2026年安排资金300万元。此外,花卉产业联盟属市场化运行组织,安排联盟运营补贴经费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83号)关于“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3〕48号)关于“调整优化各类涉企补助政策,逐步减少‘点对点’无偿补助”、“各类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以后年度原则上只减不增”等政策要求,财政不宜给予运营补贴经费支持。
三、关于“健全推广服务体系,破解实施瓶颈:给予技术服务攻坚团队每年200万元经费支持,加快‘品种适种地图’绘制,按每个品种5000元补贴标准化种植技术手册编制,对‘田间课堂’给予每场2000元补贴,提升技术推广实效”以及“放大示范带动效应,激活市场活力:提高示范基地建设补贴标准,按每亩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带动周边花农种植超1000亩的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培训花农超2000人次的基地给予10万元运营补贴。每年给予‘云花新品种发布会’全额经费补贴,对自主‘超级单品’给予最高20万元品牌推广补贴,支持参与国内外展会并全额补贴展位费,提升市场认可度”。
目前省级已有专项政策积极支持云南花卉自育品种技术推广及技术攻坚。一是《云南省加快培育推广花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实施方案》(云农特〔2026〕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快推进花卉育种创新、大力推广自主培育新品种、支持建设优良种苗(种球)繁育基地、持续培育打造“云花”新品品牌等5方面支持措施。同时,省级每年通过省农业农村厅部门预算安排花卉绿色高效技术集成与推广专项资金支持花卉技术培训等工作,相关花卉企业可用好《实施方案》等既定支持政策。二是省级财政通过省农科院部门预算和相关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省农科院花卉研究所(以下简称“花卉所”)开展花卉品种技术攻坚和品种推广,其中:2025年共安排809.49万元支持花卉所开展技术攻坚,突破高山杜鹃适应性、月季花色稳定性等花卉产业中“卡脖子”技术;安排311.56万元,支持花卉所推广“窈窕”“花梨木”等三十余个品种,并通过精准对接服务和成果转化应用,为姚安县等地区花卉产业提供支撑。2026年截至目前,已安排817万元继续推进相关工作,推广“宝华”“娇龙”“文秀”等一批“既传递美、又传递情”的花卉品种,有力支持云南花卉市场认可度提升。
此外,新增安排资金对“品种适种地图”绘制以及“田间课堂”给予补助、对示范基地给予补贴、给予“云花新品种发布会”全额经费补贴以及品牌推广补贴等事项不符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3〕48号)关于“调整优化各类涉企补助政策,逐步减少‘点对点’无偿补助”、“各类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以后年度原则上只减不增”等相关工作要求,目前不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下一步,省级有关部门将完善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推进方案实施,确保《云南省加快培育推广花卉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全省花卉育种创新能力和自育品种市场占有率。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言献策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助力,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云花产业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厅种业管理处胡小曼,0871-6311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