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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05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6-16 15:58: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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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咏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墨江县水库库区渔业发展的建议》(第090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水利厅意见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和代表建议交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26年度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收到建议后,省农业农村厅对墨江县渔业发展进行调研,学习考察千岛湖发展经验,针对建议内容进行研究,充分吸纳省水利厅意见,认真撰写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墨江县部分水库设计上有人饮功能,但实际上农村饮水主要采用山箐水作为人饮主要水源,水库主要承担农业灌溉功能,不能进行渔业养殖、垂钓等开发活动,造成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经核实,墨江县登记水库47座,其中大(2)型4座、中型4座、小(1)型9座、小(2)型30座;水利系统注册登记37座、其他部门注册登记10座;设计规划兼顾供水功能22座、其他15座。2017年县政府发布《墨江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库区宜渔水面达10万亩,其中水库渔业水面5000余亩。2025年渔业产业面积9.3万亩,其中池塘0.46万亩、水库0.47万亩、电站库区6.14万亩、稻田2.2万亩,产量1.79万吨,全省排名第10位,渔业产值3亿元。墨江县大水面生态渔业全产业链推进亮点突出,积累了经验,树立了典型,为全省作出了示范。不足之处是,墨江大部分水库是乡(镇)、村、组驻地的饮用水水源或纳入规划的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制定规划时划定为禁止养殖区,不能进行渔业养殖、垂钓等开发活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水库的功能设定与实际需求脱钩,划定禁养殖区致使水库未能得到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局部形成了“养渔无水、保水无渔、管护无钱、增收无门”的困境。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省级相关部门对暂未承担人饮功能的水库开展渔业养殖,以充分发挥水库的综合效益”的建议,我们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综合水利厅意见,办理意见如下:

一是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针对县域内饮用水源水库因供水格局调整,已不再供水的水源地,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协同进行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窗口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程》(HJ388-2018)、《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划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协同,根据新的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对2017年划定的禁养区进行优化调整,取消对“不能进行渔业养殖、垂钓等开发活动”的限制,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保护渔业发展空间。

二是保护养殖主体权益。鼓励支持县级渔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水域滩涂规划,在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允许下,有效衔接其他规划,科学制定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积极扶持龙头企业,支持“一主多元”发展。养殖主体根据水域滩涂规划、生态渔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签订水面承包或租赁协议,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取得合法经营权,向县级农业农村局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经县政府审批后发证,保护养殖主体权益。鼓励坚持“一水一策”原则,制定重点水域全产业链发展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对于交叉水域,建议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联合推进制度设计、确权登记、利益联结、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

三是发挥渔业引领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涉水新业态开发利用工作的工作部署,将水库库区渔业发展作为盘活水资源的关键举措,发挥渔业管理部门牵头作用,协同文旅、环保、水利等部门,推进墨江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通过上游带动中游、下游产业全链条发展,树立水经济新业态标志形象。支持墨江渔业“扬优势”,支持推进渔丰公司7个电站库区6.14万亩大水面生态渔业示范区建设,推广电站库区渔业发展经验,提升水库资源利用率,总结宣传“以渔净水”典型案例。支持墨江渔业“补短板”,总结新海丰公司衰落情况,稳步推进水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延伸渔业产业链,开发即食鱼制品,链接餐饮业发展,通过旅游带动,把生态渔业吃在当地、吃出品牌。支持墨江渔业“擦亮点”,总结休闲垂钓赛事、餐饮、康养等经验,建设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探索建立“渔业+文旅+康养”新业态,推进乡村垂钓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墨江渔业“树品牌”,链接墨江旅游品牌,整合示范区创建、鲢鳙鱼产品有机认证等品牌资源,推进地理标志申报,拟打造“仙鱼”牌区域公用品牌,让墨江仙鱼围绕北回归线游向全国。支持墨江渔业“惠民生”,建立“稳定+灵活”利益联结机制,规范休闲垂钓管理,提高反哺移民比例,通过养殖、捕捞餐饮、赛事、健养带动,吸纳移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联合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印发加快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大项目资金支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感谢您对渔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16日

(联系人及电话:渔业渔政管理处施传岳 131088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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