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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6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6-18 18:24: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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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建水县家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标杆的建议》(第75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您所提建议,广泛听取有关处室意见建议,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建议回复工作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您所提建议已充分采纳,省农业农村厅会持续关注并努力推进建水县相关项目申报前期工作。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将建水县家禽产业集群纳入省级重点支持范围”的建议,我们的答复意见:按照农业农村部相关要求,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应在省级层面将申报产业纳入省级规划或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现阶段,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围绕“粮食、茶叶、花卉、蔬菜(含食用菌)、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乡村旅游、烟草、蔗糖、天然橡胶”“1+10+3”重点发展,暂未制定家禽产业相关省级规划,因此家禽产业暂不具备申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条件。

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先后支持了云南省10个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累计安排奖补资金19.5亿元,其中,红河州花卉、蔬菜、三七、奶业、小浆果产业集群已获财政资金支持9450万元。

(二)关于“强化项目规划产业用地保障”的建议,我们的答复意见:一是坚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统筹保障畜禽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6〕22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空规〔2025〕305号)要求,将建水县家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全面纳入相关规划,并做好“一张图”一致性审查,合规避让敏感区域,从源头为建水县家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提供空间保障。二是统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需求,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合理配置各类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县级指标存在不足的,由省级统筹保障。三是指导用地组卷报批。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局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加强用地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合理确定用地保障途径,及时组卷报批,省自然资源厅收到报件材料后,将进一步加强该项目用地报批审查工作,紧盯关键节点,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服务。四是协调具体项目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已与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该项目拟用地30亩,建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组织调整村庄规划,待规划成果备案后,建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编制增减挂建新方案报批用地。

(三)关于“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培育计划”的建议,我们的答复意见:现阶段,省级层面暂无“乡村振兴示范培育计划”的相关定义和政策。乡村振兴是系统性工程,建议建水县在产业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等多领域协同发力,以家禽产业集群储备前期工作为抓手,规划引领,延链补链,联农带农,逐步形成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典型案例。省农业农村厅也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红河州在产业融合发展(含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加大对建水县家禽相关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红河州做好家禽产业州级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工作,为家禽纳入我省重点产业做好前期准备。同时,省自然资源厅将认真指导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合理配置各类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加强用地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合理确定用地保障途径,及时组卷报批,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昊翔,0871-6574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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