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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85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6-18 16:57: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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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智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耕细作高质量提升云南食药同源中药材产业价值的建议》(第098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扎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由分管厅领导组织,对会办、落实、督促、跟踪、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明确的时限、标准、要求,指定专人进行督促跟踪。二是做好专题研究。围绕《关于精耕细作高质量提升云南食药同源中药材产业价值的建议》提出的建议,会同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确保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注重建议的转化。始终把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贯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切实把合理化建议充分吸引进工作任务、措施之中,努力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实际问题,推进一个方面工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选育良种,解决品种混杂、功效成分不稳定问题;二是建立全链条、可追溯质量标准体系,推广GAP基地建设;三是科企合作,加强研发,实现从“原料”到“精品”的价值跃迁;四是打造“云药”品牌;五是拓展“中药材+”新业态。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近年来,云南食药同源中药材产业在种业选育、GAP基地建设、科企合作、品牌打造和文旅融合等工作上成效突出,产业建设实现长足进步。依托特色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潜力充足,但产业链提质增效仍存有短板弱项,需着力攻坚破解现存痛点难点,深挖产业发展空间,积极推动食药同源产业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选育药食同源“专用型良种”,解决品种混杂、功效成分不稳定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成立云南省中药材产业创新研究院,组建包括种业、食药同源、功能产品研发在内的8个创新团队,构建“理论—育种—产品—转化”的创新链条。二是成立了云南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测中心,建立省级药用植物滇中种质资源圃、三七种质资源圃和药用植物滇西北中药材种质资源圃3个种质资源圃,共收集三七、天麻、灯盏花、重楼等10余种不同中药材种质材料上万余份。三是投入4000万元支持宣威白及、双柏茯苓、马关黄精、巍山红花省级种业基地建设;四是实施“科技支撑云药种业发展”省级重大专项,投入6500万余元系统开展中药材种业工作,目前已成功选育“药斛4号”石斛、“云红13/14号”红花、“地珠1号”半夏、“云盏2号”灯盏花等专用新品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依托科研院校强化对食药同源品种的种业育繁推工作,加大在项目、资金、技术支撑等方面的支持,为云南食药同源产业发展打好基础。

二是关于建议构建“云药”质量话语权,拥抱数字,透明溯源,建立全链条、可追溯的质量标准体系,增强消费者信任,为进入高端市场、实现优质优价打下基础。推广GAP基地建设,对通过GAP评价且面积达标的经营主体给予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持续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通过政策引领、资金支持,累计完成39个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建成2.45万亩GAP基地,覆盖10个品种,助力云南成为全国GAP中药品种最多的省份;全省18家药品生产企业(排名全国第二)13种中药材、34个产品(全国排名第一)通过延伸检查。同步积极落实中药材GAP基地建设奖补,2025年共对16家云药企业的GAP基地奖补财政资金800万元。二是推动“云药质量追溯”平台迭代升级,新增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生产追溯、中药材GAP基地追溯,并与“药监慧眼”系统连通,探索实现中药材从种子种苗、田间管理、采收加工到制剂生产、成品放行的全链条无缝衔接、全过程信息可追溯。截至2026年2月28日,共计563家企业完成追溯主体备案工作,包括168家中药生产企业和395家中药材种养殖企业;其中100家生产企业共生产了带有追溯码的中药产品16194.53万个,涉及16930个产品,覆盖46488个中药品规。三是全省通过GAP的基地产品均可追溯,GAP药材产量3047.33吨,累计药材赋码15.13万个;全省9家生产企业23个产品的76个生产批次均可追溯,带有“GAP标识”的产品累计赋码10.62万个,消费者累计扫码0.87万次。

下一步,将在继续推进中药材GAP基地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升级现有数字追溯平台功能,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关于建议科企合作,加强研发,实现从“原料”到“精品”的价值跃迁,突破加工技术瓶颈,开发多元、便捷、高附加值终端产品;政策鼓励研发,对新获批的中药配方颗粒、新药证书、国外上市许可等给予资金补助。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为推动《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落地,省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对新获批国家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品种,每个补助50万元;对在国家药典委员会新完成备案的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每个品种补助3万元,每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目前,各部门正有序推进申报组织工作。二是依托省农科院建成云南药食同源资源挖掘利用研究中心、大健康产品研发创新平台,通过建设,建成年处理中药材150吨、年产固体/液体饮料460万盒的标准化中试厂房;同时,研发黄精咖啡、滇黄精精粹、三七辣酱、节气药膳等新产品,与云南白药、昆药等开展8场科企对接,推动石斛原浆、冻干粉、红花口红等100余种高附加值产品上市。三是编制印发《云南食药同源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聚焦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做强精深加工、加大研发力度、促进融合发展、培养产业人才、提升品牌价值六个重点任务,明确12项主要内容,全方位推动食药同源产业发展。

下一步,将持续落实相关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加大科研投入力度,积极对接企业,加快成果转化。

四是关于建议聚焦单品,塑造样板,形成“滇字号”金字招牌,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溢价。省级层面打造“云药”区域公用品牌,各地可打造特色子品牌。鼓励制定标准,对研究并公开发布相关标准规范的单位给予奖励补助,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围绕全省中药材种植、加工、交易、科技赋能、品牌打造和政策宣传等方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系列主题新闻报道、短视频制作等方式,组织各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进行宣传,2025年关于云南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全网信息超3.4万条,阅读量超6.8亿次。二是开展“滇港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大会”“云药出滇·湾区行”宣传推介系列活动,展示以药食同源为重点的云南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成果,与香港中医中药界联合总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推进了滇粤港澳多方协作,探索拓展“云药”走向湾区和国际市场的新路径。三是在第九届南博会首设中药材产业馆,由省农业科学院联合云南食药同源产业联盟、云南中药材产业创新研究院打造“本草科创 食药未来”食药同源主题展区,聚焦“种子—技术—产品—产业”全链条,展示“农、药、食、养”四位一体产业生态,新媒体传播量破百万。四是全省累计注册昭通天麻、维西当归、文山三七等中药材产业相关地理标志商标30件,获得广南铁皮石斛、芒市石斛、福贡云黄连等中药材产业相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居全国前列;同时,建立“绿色云品”品牌目录,昭通天麻、龙陵石斛等区域品牌及食药同源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规范流程纳入目录管理,目前已逐步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品牌体系。五是根据《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涉及标准制修订补助内容已纳入生物医药后补助专项进行奖补。

下一步,在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绿色云品”目录等申报的基础上,针对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消费市场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动云南食药同源产品、企业、品牌走出去。

五是关于建议融合精深,拓展“中药材+”新业态,推动药食同源产业与文旅、康养、数字等产业深度融合。筛选一批优势品种,从生态种植、精深加工到品牌营销、文旅体验进行一体化设计,做出精品和标杆。省级方案明确支持打造一批中药材特色康养旅居村镇,将其纳入财政重点支持范围。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依托中药材种植基地、园区、加工厂等资源,打造文山市云南白药数字三七产业园、普洱淞茂滇草六味中医药博览园、昆明石林杏林大观园等10余家中药材主题A级旅游景区。二是结合“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打造广南县六郎城村、姚安县光禄镇光禄村等5个以中医药、康养为吸引物的旅居试点项目,还创建腾冲东山国际康养度假区医养省级旅游度假区、昭通市彝良县小草坝村中药材种植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农文旅融合新业态。三是制订印发《云南省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试点项目方案》,经自愿申报、州(市)推荐、专家评审、综合遴选等程序,确定文山州卫生健康委、昆明市卫生健康委、丽江市卫生健康委、云南省中医医院4家单位为云南省区域中医药康旅中心试点项目首批建设单位。通过试点项目整合融通中医药种养殖、医疗康养、休闲度假、观光游览、药膳美食、科普研学、文化传承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辨识度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模式。

下一步,依托“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IP,充分挖掘中药材旅游资源,结合各地生态、民族、文化、气候等综合打造从传统“观光旅游”升级为“旅居+康养+文化体验”的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最后,感谢您对云南食药同源产业的支持与关注,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中药材工作专班杨雅涵,0871-654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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