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红河州农业绿色转型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50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结合职能职责深入研究代表关切,广泛征求相关处室及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确保答复精准务实、可操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一是产业链条短,加工能力弱。二是种业‘卡脖子’与设施落后。三是绿色转型压力”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建议中反映的这些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红河州农业绿色转型工作,推动我省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设立加工升级专项基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资金渠道已打通。2025年6月,我厅会同省林草局等四部门印发《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重点吸引社会资本投向“1+10+3+N”重点产业(即1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10个重点特色产业,3个新业态,N个延伸产业链)及农产品加工领域。二是奖补政策已明确。出台并落实《云南省2025—2027年度新增设施农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和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指南》要求,对新增设施农业实际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主体按5%奖补、1亿元以上的按10%奖补;贷款贴息按同期LPR的70%且不超过2%执行,单个主体年度不超过200万元。三是利益联结有刚性约束。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即凡使用衔接资金、沪滇协作资金、流转农民土地的,一律必须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力度;聚焦“1+10+3+N”产业布局,实施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做好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认定监测,重点支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企业申报;推动加工龙头企业创新联农带农模式,让更多农户共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二)关于“强化种业攻关与农机研发与推广”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种业基础较好。全省已建成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场(圃、库、区)123个,保存资源超25万份;“云南种子种业联合实验室”实施12个特色品种联合攻关,在水稻杂交种不育机制、花卉功能基因组等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二是农机攻坚已启动。组建15个研发推广应用攻坚组,聚焦粮食作物和热区经济作物开展技术攻关;推动出台“先行先试”补贴方案、新产品认定办法、应用场景通知等6项政策文件,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将红河元阳列为农用无人机“先行推进”县,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关于“农机购置累加补贴”的说明:经核查,该诉求属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禁止性条款,目前无法直接采纳。
下一步,一是争取国家种业提升工程支持,打造“滇系”当家品种。二是支持红河州用好购机补贴、报废更新、“先行先试”等政策工具,切实破解山地作业难题。
(三)关于“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与生态产业融合”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治理体系已建立。2022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在洱海流域、石屏“三个零”果蔬生态园等地形成一批可复制经验。二是资金支持力度大。“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红河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4171.5万元,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125.6万亩。三是稻渔综合种养成效显著。2025年红河州稻渔综合种养50.69万亩,占全省34.79%。元阳“稻鱼鸭”模式经十余年攻关已成熟,测产显示亩均综合产值8130—10260元,纯收入3670—5800元,较单作水稻增收2—4倍,同时有效保护了哈尼梯田千年农耕文化。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统筹用好基金投资、设施农业奖补、购机补贴、“先行先试”等政策工具,在产业升级、种业攻坚、面源治理三个方向协同发力。一是持续指导红河州推进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切实降低污染负荷。二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领域资金支持范畴,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指导红河州做好相关项目编制、申报和储备。三是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持续支持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应用,切实推动红河州农业绿色转型取得实效,2026年将继续支持红河州农业绿色发展。安排省级项目资金2046.4万元,支持推广绿色种植及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模式。其中,粮经协同和绿色高质高效示范1.93万亩、科学施肥示范1.7万亩、科学用药示范1.7万亩。四是积极支持红河州符合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通则标准的稻渔综合种养生产,积极推广适宜稻田养殖的品种,强化田间工程与养殖管理等关键技术的集成示范。扎实做好稻渔综合种养统计监测、产量测定和综合效益调查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全省“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赟,0871-6311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