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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5号代表建议协办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6-22 10:23:1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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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要求,现就林帮荣代表提出的《关于省级层面加大县域特色产业全产业链 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55号)涉及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把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作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接办建议后,由发展规划处牵头,与相关职能处室就建议内容进行了会商,深入了解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确保答复内容精准回应建议诉求。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反映的县域特色产业存在全产业链发展不均衡、资金投入碎片化、品牌培育分散、产业布局同质化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符合我省农业发展实际。特别是资金投入分散、品牌影响力不足、产业链协同性弱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县域特色产业质效提升和县域经济竞争力增强的关键瓶颈,需要通过省级层面专项资金支持与全产业链政策扶持予以解决。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整合省级专项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厅省级财政部门预算设有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设施化改造提升、绿色有机发展、贷款贴息、畜牧业产业发展等政策性奖补,以及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重要事项(项目)评估(价)。2025年已落实各类奖补资金2.11亿元,其中:茶产业奖补1.2亿元,奶业奖补3197.44万元,奶牛产业奖补1500万元,咖啡产业奖补1371.17万元,农作物品种推广后补助1250万元,中药材GAP基地评价奖补800万元,新增设施农业贷款贴息695.33万元,新增设施农业投资奖补364.77万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项目实施,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聚焦“1+10+3+N”重点产业,推动资金使用从抓产品到抓产业、从抓生产到抓链条、从抓环节到抓体系转变,更大程度地发挥资金效益,支撑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取得更大进展更多成效。

二是关于“省级整合沪滇协作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要求,东西部财政援助资金重点支持脱贫县乡村全面振兴,投入县级以下资金占到年度援助资金总额的90%以上,主要用于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乡村建设等领域。按照项目申报程序,云南省坚持“中央要求、当地所需、上海所能”、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中遴选项目的原则,各州(市)自下而上履行预研、论证、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和程序进行项目申报,形成年度计划建议方案函告上海,最终由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报上海市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形成年度计划。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每年投入上海财政援助资金5000万元,省级重点县投入3000万元,其中,60%以上可重点用于县域特色产业培育。下一步将配合牵头单位做好《云南省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名录》编制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标准,强化产业定位精准度,确保专项评选与县域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深度契合。

三是关于“强化品牌培育与产业链延伸,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培育计划已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5年10月,品牌目录收录971个品牌,含64个区域公用品牌和907个企业产品品牌,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7个县区。2022年以来推荐10个区域公用品牌进入农业农村部精品培育计划,其中“盐津乌骨鸡”“凤庆滇红茶”等3个县级品牌入选。通过组织南博会“绿色云品”专区、全国农交会等14场展会活动,带动500余家企业参与。下一步将围绕“绿色云品”品牌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品牌培育与管理。组织开展2026年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征集,发布年度品牌发展白皮书,推动“品牌目录”向“消费目录”转化。高水平组织南博会、全国农交会、北京展销周等重大展会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活动,聚焦重点消费市场开展“云品出滇”精准推介,提升“绿色云品”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竞争力。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曾赟,0871-6311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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