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琛等2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临沧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提案》(第014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专门召开了交办会议,统筹部署答复工作。我们在办理过程中,立足职能职责,认真研究委员所提提案,找准委员关切和反映的焦点,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坚持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答复意见。按照“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及时同委员沟通对接,听取意见,达成一致,认真研究建议办理意见。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委员们所提“临沧市山地多、耕地分散,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要求,云南省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重点聚焦永久基本农田,优先在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开展建设,主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为依据,以“一平、两通、三提升”基本标准,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排灌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的综合配套建设,主要解决水利灌溉设施老化、机耕道路不配套、耕地质量不高等短板问题,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率和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提高项目区粮食单产,为全省粮食持续增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截至2025年底,临沧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79.87万亩(新建364.8万亩,改造提升15.07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569.59万亩的64.05%,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66.5万亩的112.75%。2019—2025年,省级安排临沧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98.22万亩,其中,新建176.36万亩,改造提升21.86万亩,下达建设资金24.53亿元。2026年下达临沧市改造提升任务3.35万亩,建设资金7124万元。
关于委员们所提“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特色农业。完善的农田基础设施为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创造了条件,有利于临沧茶叶、甘蔗、核桃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是推动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基础工程”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粮食安全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首要核心目标为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项目竣工验收后,将统一移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规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特殊保护管理。按照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管控要求,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严禁任何形式的“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不得擅自发展茶叶、甘蔗、核桃等经济林果类特色种养产业。结合临沧市产业布局实际,茶叶、甘蔗、核桃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的传统种植区域,大多属于园地、坡地等非粮食功能区,不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立项及后期管护管控的政策要求,不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范围。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省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将临沧市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新建9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纳入省级年度投资计划,予以优先立项和重点扶持,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2026年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部署,已组织临沧市临翔区完成5万亩第三批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若通过国家审核,将按照要求及时下达临沧市组织实施。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主要是以国家安排为主,省级只是将任务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解下达到县级,且资金主要是以配套中央资金为主。“十五五”期间,我们将结合临沧市以及双江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永久基本农田、粮食产量、上图入库、资金支付、工程实施进度、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情况,给予统筹倾斜支持。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农田建设管理处陶誉仁,0871-6574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