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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5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8-13 16:17:37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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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澄江市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建议》(第0753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深入贯彻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把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作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按照规定程序推进代表建议答复工作,着力提升办理质量。一是压实责任,推动办理任务、办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扎实有序推进。二是精准分析,坚持与现行政策、制度相结合,与当下形势和实际相结合,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加强与代表沟通协商。三是强化协同,与省级相关部门合力共研共答,实事求是研究代表所提事项的答复意见,着力提高办理答复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澄江市产业链延伸不足,精深加工占比仅12%,冷链物流设施覆盖率不足60%;二是关于澄江市要素集聚度不高,资本、科技、人才与土地的集约化配置有待加强;三是关于澄江市品牌影响力较弱,区域公共品牌市场辨识度不足,龙头企业竞争力有待提升。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上述情况客观存在。一是我省精深加工层级浅,初加工占绝对主体,全省农产品加工产值中,初加工占比达7成以上,全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中半数以上集中在种养一产环节,多数加工企业仅具备清洗、烘干、分装等基础生产线,种养、加工、仓储、电商、休闲农业上下游协同不足,完整全产业链集群稀缺。二是土地要求碎片化突出,土地统筹配置规划难度较大;资本投入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资本向产业链高端集聚动力不足;基层农技服务力量薄弱,专业科研人员稀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务农群体接受新技术能力弱,人才单向流出、集聚效应难以形成。三是标准化体系不完善,品牌内部同质化竞争,难以形成集群品牌合力,且品牌宣传营销挖掘不充分,外部消费市场渗透率低。龙头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不足,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产业整合能力有限。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2025年12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分配我省2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创建指标,示范区创建类型分为粮食产业类、养殖业类、优势特色产业类、智慧农业类、都市农业类、旱作农业类6种。按照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地认真开展申报工作,澄江市按时提交了申报创建材料,拟申报创建都市农业类示范区。

经与国家相关部委联系对接,云南省作为西部省区,申报创建重心主要在优势特色产业,申报都市农业类示范区竞争力不强,申报成功率较低,建议澄江市更改申报类型为优势特色产业类。但在优势特色产业类示范区申报条件中,明确要求“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不低于2.5:1,产业融合发展水平位于全省前列”,澄江市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未达到申报标准,且产业融合发展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因此,在专家评审和征求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意见建议后,认为澄江市暂不具备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条件。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与玉溪市共同指导澄江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补齐玉溪市产业链延伸不足、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覆盖率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够等短板和弱项,帮助玉溪市尽早达到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条件和要求。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城,0871-6311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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