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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37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08-28 16:57:4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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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有效提升我省农业生产全链条组织化水平的提案》(第037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你们的提案对进一步整合土地、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类涉农资源,推动农业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一体化发展,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提升我省农业生产全链条组织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收到提案后,省农业农村厅高度重视,聚焦提案涉及内容,结合职能职责及时与会办单位(省商务厅)对接沟通,有针对性地对建议做好逐条答复,并于5月15日和5月26日与省工商联进行了电话沟通协商、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提案中反映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然‘小散弱’,带动能力不强;小农特征显著,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偏低;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强,产销信息对接依然不畅;农业生产效率较低,‘云品’市场竞争力仍有待提高”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各级各部门扎扎实实落实好系列惠农政策措施,不断强化全链条组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产业韧性与整体竞争力。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做强农业经营主体,破解带动弱难题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持续强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扶持,多措并举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与经营管理能力。一是强化主体培训提升。先后举办16期培训班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500余名,有力提升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水平。2025年3月12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云南省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云农经〔2025〕3号),从四个方面明确了12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夯实推进路径,为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提供政策支撑。二是健全名录管理体系。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名录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和“红黄牌”监测。截至2025年底,全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6.69万个,7.93万个家庭农场纳入国家名录管理。三是加强资金保障支持。统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和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1704个农民合作社和1420个家庭农场提升运营质量和服务带动能力。以推动小农户接受粮油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重点,争取中央专项资金4.4亿元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累计完成农业生产托管任务面积401.77万亩次。目前,全省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超980万亩。

此外,关于对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企业,优先给予用地指标和信贷支持的建议。2026年3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强“六上”企业培育和服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企业在项目用地、金融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云南省加快培育高质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云农经〔2025〕3号)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名录管理机制,引导财政资金、金融贷款加大对重点监测对象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借“小田并大田”激活规模效能,推行组织化经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制定《云南省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规则》,印发实施《云南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和风险防范实施办法(试行)》,引导农户主动参与耕地碎块化治理,同时依托“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逐级做好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截至2023年底,我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417.91万亩,签订流转合同215.43万份。二是引导农户在自愿互信的基础上,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地块过度分散、不利于集中流转、农机作业难、矛盾纠纷多、耕地撂荒等问题,同时发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托管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土地集中流转。截至2023年底,我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入家庭农场的面积为57.36万亩,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为192.83万亩,流转入企业的面积为359.6万亩。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土地流转、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在确保农民切身利益与意愿的情况下,探索更多破解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的方法路径,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耕种,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关于打通流通堵点,建设县域中转枢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们聚焦高原特色农业“出海”“出滇”的战略目标,加快补齐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形成高效衔接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网络。一是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在推进昆明、曲靖、德宏(瑞丽)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同时,评定呈贡区、昭阳区、江川区等9个基地列入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省商务厅实施县域商业建设项目700余个,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201个;省农业农村厅建设培育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47个,晋宁区、宾川县、文山市3个县(市、区)被列入国家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重点县(重点市)培育名单,文山三七市场成功申报省部共建农产品产地市场,成为继呈贡斗南花卉市场之后,第二个获批省部共建的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截至2025年底,全省农业领域冷库库容达800万立方米以上,叶菜类蔬菜、鲜切花、食用菌等农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分别为50%、60%、25%左右,基本建成围绕蔬菜、水果、花卉等生鲜农产品主产区的区域性、综合性冷链物流设施集群,农产品跨季节供需、跨区域流通能力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二是强化政策资金扶持。2025年10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2025—2027年度新增设施农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和贷款贴息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云农产〔2025〕9号),明确将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现代物流业设施建设纳入新增设施农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和贷款贴息补助范围,对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1亿元和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10%、5%的比例,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发展改革、商务等部门的协作,指导各地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合力推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齐产地“最先一公里”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加快构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

(四)关于提升品牌影响力,聚焦细分领域突破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着力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绿色云品矩阵,目前已有971个品牌纳入绿色云品目录管理,昭通苹果、蒙自石榴、保山小粒咖啡等10个区域公用品牌入选国家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名单,并构建了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小红书为核心的“绿色云品”新媒体传播矩阵。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全力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品牌培育和保护工作,建立了357个优势特色产业产品目录。加强品牌宣传推广,积极组织商标品牌企业参加大型展会活动,讲好地标产品品牌故事。积极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农村电商人才和电商主体培养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打造“土特产”电商品牌,建成“村播小院”8个,小红书公益“小红村”云南选品直播基地正式落地昆明。‌‌

下一步,我们将以构建“绿色云品”品牌矩阵为载体,加强绿色云品品牌和地标产品品牌培育,巩固发展新媒体的宣传内容和传播形式。依托“云企出海联盟”机制,用好国际市场开拓政策,提升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

(五)关于聚焦劳动力密集环节,提升全链条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们持续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充分发展其在产业集聚、技术创新、延链补链、品牌引领、市场开拓中的核心带动作用,目前全省农业企业15.73万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184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3户、居全国第15位,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印发《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并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功举办第一届云南省农业经理人职业技能竞赛,吸纳返乡青年、技术能手参与农业服务。加强“服务中心+辅导员”服务体系建设,印发实施《云南省2026年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持续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首家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已于2025年12月在普洱市思茅区落地运营。印发《支持农业机械研发推广应用若干措施》,聚焦12个重点产业的耕、种、管、收环节,进一步加大农用无人机推广应用力度,2025年全省受理购买农用无人机6921台,核定补贴资金9897万元,受益农户和企业6025户。省级层面尚未搭建“高原农服数字平台”,但建有“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智慧监管平台”,目前全省已有591个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纳入农业社会化智慧监管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拓展农业无人机应用场景,持续推进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依托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曲靖、保山、楚雄、西双版纳、德宏等5个州(市)开展农事服务中心试点,提升全链条社会化服务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水平。

最后,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云南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孟超,0871-6574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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