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制定出台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十条措施,以全流程规范、全链条监管、全方位增效,推动帮扶资金精准高效使用,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一、严格项目申报审批入库管理。严把项目准入门槛,项目申报前必须完成土地、林地、环评等要素审查,未取得相关部门意见不得入库。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审核前期论证、要素保障、运营方案、联农带农机制,严禁未批先建。项目全流程依规操作、公开透明,资金投向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集中资源做优势产业、集中效益引导金融资本投入,产业项目坚持“设施农业+特色产业”融合,优先支持基地建设、设施升级、集约化生产,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以生产、经营奖补精准赋能优质项目。
二、实行县为单位年度项目市级评审制。实行县乡村逐级申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市级行业部门联审、市级领导评审、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机制。县级初审聚焦项目合规性,夯实申报质量;市级联审由市委农办组织,重点审核资金投向、要素保障、联农带农等内容;市级领导评审统筹评估县域资金效益,优化规划与绩效目标;评审完成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审定,形成最终入库决策,保障项目科学布局、精准高效。
三、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模式实施项目。坚持能纳尽纳、应推尽推,具备条件的项目一律采用以工代赈模式实施,最大限度吸纳本地群众务工。同时,创新差异化模式,投资小、技术简单项目采取“党支部+村集体+劳务队”自建模式,由基层党支部组织群众自建自管;投资大、技术复杂项目采取“招投标+村集体+劳务队”嵌入模式,中标企业负责核心工序,村集体劳务队承担辅助工作,明确就业吸纳与报酬发放比例,同步开展“工地课堂”技能培训。
四、执行实施项目市级行业部门全程监管。县级编制实施方案,经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审查负面清单、实施方式、联农带农、要素保障等情况,对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及时纠偏纠错,确保项目依规有序推进、不走样不变形。
五、严格提级论证和尽职调查。单个经营主体实施、帮扶资金超500万元项目,由县级主管部门开展尽职调查;资金达1000万元项目,由市级组织尽职调查,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单体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报省级提级综合论证,全面评估项目可行性、合规性与效益性,有效防范项目风险与资金浪费。
六、严把实施项目重点及关键要求。项目必须严格按批复内容、时限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延期。因不可抗力确需调整的,须逐级报批并重新履行入库程序。因前期工作疏漏导致变更的,一律不予批准并严肃追责,以刚性约束维护项目实施严肃性。
七、严格执行招投标及采购程序。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开展相关工作,400万元及以上项目(以工代赈专项除外)必须公开招标,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标。400万元以下项目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符合条件的微小型项目可按政策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县级发改、财政部门强化指导,督促及时公开招标信息,确保招标采购规范透明、合法合规。
八、强化资金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实行限时归档、规范管理、全程可溯,项目批复后10日内归档入库资料,竣工验收后10日内归档实施资料,资产确权后10日内归档管护资料,重点留存要素审批、绩效目标、联农带农协议等材料。相关档案资料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县委农办备案,保障项目全过程有据可查。
九、开展全过程绩效监控。市级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帮扶资金项目全覆盖、全过程绩效评价,重点监控资金效益、项目合规、联农带农成效等,按季度形成监控报告,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与奖励依据。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研判处置,按规定收缴违规资金市级统筹使用,以监控倒逼效益提升。
十、全面压实各方管理责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帮扶资金项目工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研究1次,市委农办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资金使用与项目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对实施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违规决策,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项目,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将资金项目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范围,推动资金项目落地见效、长效惠民。(拟稿:昭通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