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3000000362021092901
- 文 号
- 云农质〔2021〕10号
- 公开日期
- 2021-09-29
- 生成日期
- 2021-09-29
各州、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云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形成了《云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云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行动方案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绿色优质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鲜明标识,是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战略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云南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经过多年发展,全省已有8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53个涉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67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完成登记注册,普洱茶、保山小粒咖啡、普洱咖啡、罗平小黄姜列入第一批100个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互保范围。总体上看,我省登记注册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偏少、专用标志推广效果不好等问题仍然突出,与我省拥有的优越资源禀赋、丰富农耕文化、多样优质产品形成发展反差。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品质优良、风味独特的乡愁产品,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培育一批小众高端、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若干个“单项冠军”,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全产业链重塑云南农业的必由之路。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与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培育保护云南特有的高辨识度地理标志农产品,作为全面实施“一二三”行动、持续打造“绿色食品牌”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全面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资源目录
围绕粮食、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咖啡、中药材、畜禽等优势重点产业,深入调查本区域具有独特生态环境、独特品质特征、特定生产方式和深厚历史人文的农产品资源,全面掌握特色农产品资源现状,梳理具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产品,建立地域特色农产品资源目录,作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注册和品牌培育的工作基础,加快本区域地理标志农产品整体发展速度。
三、制定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计划
(一)新增计划。重点围绕市场知名度高、打造潜力大的双江县冰岛茶、临翔区昔归茶、澜沧县景迈山茶、云岭牛、怒江州怒江草果、元谋县元谋葡萄、禄劝县禄劝滇重楼、晋宁区晋宁玫瑰等进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注册。到2023年,力争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农产品100个。其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50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共50个。
(二)培育计划。以市场潜力最大、资源基础最好、企业带动力最强为遴选标准,重点选择已完成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注册或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53个产品开展试点,分区域分产业整体谋划、梯次推进、逐年实施,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影响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争取一年有变化、三年见成效。
2021年,组织1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试点:勐海县班章茶、勐腊县易武正山茶、蒙自市蒙自石榴、昭阳区昭通苹果、宣威市宣威火腿、龙陵县龙陵紫皮石斛、文山州文山三七、临沧市临沧坚果、芒市遮放贡米、普洱市普洱咖啡、牟定县牟定腐乳。
2022年,组织2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试点:昭通市昭通天麻、石林县石林人参果、华宁县华宁柑桔、会泽县盐水石榴、云龙县诺邓火腿、华坪县华坪芒果、武定县武定鸡、镇沅县砍盆箐茶、勐海县贺开茶、梁河县回龙茶、腾冲市腾冲乌龙茶、广南县广南八宝米、保山市保山小粒咖啡、漾濞县漾濞核桃、盐津县盐津乌骨鸡、弥渡县弥渡大蒜、元谋县元谋番茄、罗平县罗平小黄姜、宾川县宾川柑桔、怒江老姆登茶、凤庆县凤庆滇红茶。
2023年,组织21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试点:云龙县云龙茶、双江县勐库大叶种茶、昌宁县昌宁红茶、石屏县石屏杨梅、南涧县南涧无量山乌骨鸡、双柏县白竹山茶、迪庆州尼西鸡、元阳县元阳梯田红米、玉龙县玉龙滇重楼、文山州丘北辣椒、安宁市八街食用玫瑰、会泽县会泽大洋芋、保山市保山甜柿、屏边县屏边荔枝、永德县永德芒果、寻甸县寻甸牛干巴、绥江县绥江半边红李子、墨江县墨江紫米、河口县河口香蕉、维西县维西当归、东川区东川面条。
四、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措施
(一)扶强持标用标主体。通过项目支持、资金补助、优化服务等方式,扶强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标用标主体,开展登记注册、用标推广、品牌维护等工作,形成一套完整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运行机制。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组织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做到应申报尽申报;督促指导持标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提升、宣传推介、市场营销、打假维权等工作;倡导鼓励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区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用标队伍,做大产品生产规模和影响力。
(二)发布生产保护区域。按照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范围,对生产区域、持证主体、生产主体、用标主体、生产产量和产品品质等有关信息进行明示公告,形成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鲜明市场辨识度。
(三)建设优质产业基地。按照《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要求,重点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基地,将其优先纳入省到县各个层级产业基地评选认定和项目扶持范围。
(四)保护改良优质品种。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农产品种质资源库,加大品种保护选育、提纯改良、换代升级等科技支撑工作力度,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持证主体或用标主体引进研发先进的技术、工艺或方法,加大优势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力度,确保地理标志农产品独特品质稳步提升、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五)推动实施标准生产。以高于国家标准、争创世界一流的尺度,支持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标用标主体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制修订相应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及技术规范,做到登记一个产品,形成一套标准,逐步健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五、常态化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注册
按照“培育一个地标、形成一个品牌、带动一个产业”目标,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事业单位等,作为地理标志登记认定注册的申请人。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登记认定的,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分别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实后,按照程序上报;省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申请,经信息公示、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国家农业农村、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的,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向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
六、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专用标志推广使用
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制定专门的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指导监督证书持有人建立健全标志使用管理制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与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加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版专用标志的推广,按标准组织生产、按规定使用标志,切实改变“重申报、轻使用、轻保护”的不良状况。到2025年,力争申请通过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率达100%,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品牌溢价带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和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良性发展轨道。
七、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
落实地理标志保护要求,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及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或者擅自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地理标志管理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切实维护地理标志品牌良好声誉,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相同或近似产品上使用意译、音译、字译或标注“种类”“品种”“风格”“仿制”等地理标志“搭便车”行为的规制和打击。加强地理标志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地理标志执法保护水平。
八、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监管
加大标准化生产服务指导力度,督促用标主体加强产品质量管控,秉承传统工艺、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有效督促生产者依标依规生产的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产品特色指标监测,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控制。组织地理标志农产品用标主体上线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数据库,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九、全面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宣传营销
瞄准国内国际高端市场,立足地理标志农产品小而特、小而美、小而精、小而强特点,深入挖掘农产品地理标志特色优势、文化传承和历史渊源等内涵,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开展立体宣传。组织用标企业利用展示展销博览会等开展现场推介,推广云南地理标志品牌整体形象。支持用标主体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专营店、连锁店、体验店、展销店或进超市设销售专柜,支持利用第三方平台建设线上专营门店或自建专业平台。公告公示线上线下地理标志农产品销售门店名录,让消费者便利获取购买正品的渠道信息,创造明白放心的地理标志农产品消费环境。
十、全面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发展工作的组织保障
各地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等组成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切实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培育和保护。加强统筹谋划,将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利用纳入本地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和品牌发展规划,纳入“绿色食品牌”打造、乡村振兴、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评价考核内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加强培训和宣传指导,培养一批熟悉地理标志业务和管理型人才队伍,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与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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