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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6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022-05-26 09:23: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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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国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促进绿色食品牌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第046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制定的依据概况

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除特殊法规定外,我国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一般是推荐性标准。在地方标准制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是地方标准提出、起草、征求意见的工作主体,省、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是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也是地方标准立项、编号、批准、发布的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禁止制定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等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的限制市场竞争的地方标准。我国绿色和有机食品的标准体系主要由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由省卫健委统一组织制定。

二、推进云南省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构建绿色食品牌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特“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制定发展“绿色食品牌”标准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主要任务,印发《云南省“绿色食品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绿色食品牌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目前,普洱茶、宣威火腿、程海螺旋藻、洱源梅子、保山小粒咖啡、漾濞核桃、石屏豆腐、华坪芒果、龙陵紫皮石斛、遮放贡米、牟定腐乳、昌宁红茶、南华松茸、楚雄牛肝菌、汤池老酱、邓川牛奶、香格里拉松茸等地方特色食品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

(二)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全省已有23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企业标准16176件。2021年发布《干制铁皮石斛花、叶》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千制咖啡花》《乳扇加工卫生规范》等5个地方标准,目前正在开展天麻、铁皮石斛食用安全性评估,制定发布《天麻》《铁皮石斛》2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上,我省注重收集整理有长期传统食用习惯的生物资源,印发《云南省传统食品食药同源试点方案》,纳入地方特色食品管理,开展铁皮石斛、灵芝、天麻三七、灯盏花、诃子等食用历史、安全性资料整理,加快地方特色食品标准的制定,助推特色产品发展。

(三)加快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2021年,全省新认证“三品一标”169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59个,绿色食品637个,有机农产品900个。全省“三品一标”有效用标产品数量733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244个,绿色食品2386个,有机产品3623个,农产品地标86个。全省绿色食品有效认证数量居全国第7位。有机产品证书1784张,全国排名第2,获证组织1267个,全国排名第一。

(四)推进地方特色产业培育保护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登记认证。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绿色优质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鲜明标识,是打造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战略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全省已有8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6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07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完成登记注册,有力推动全省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实施项目推进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每年安排项目资金支持各地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先后实施香格里拉牦牛肉、禄劝撒坝猪、昭通苹果、普洱咖啡等19个“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争取项目建设资金890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云南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保山小粒咖啡、龙陵紫皮石斛获国家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支持,普洱茶、勐海茶、昭通天麻、宣威火腿等13项获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支持,安排经费142万元。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建设。普洱茶、保山小粒咖啡、文山三七、宣威火腿等11个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互认名录,受欧盟保护,为推动我省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奠定了基础。组织普洱茶、昭通天麻、宣威火腿、保山小粒咖啡等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参加中国区域品牌价值评价,普洱茶以品牌价值662.46亿和品牌强度900的实力,名列全国第7。宣威火腿和昭通天麻分别以90.28亿和65.88亿的品牌价值名列第40和48位,进入前50名,切实提升了全省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三、下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一)加快构建“绿色食品牌”标准体系。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针对茶叶、生猪、牛羊等重点产业,加强农产品原料、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等领域标准研究制定,综合考虑生产环境、生产过程、产品加工、收储运等各环节,特别是产后采购、包装、物流等标准,建立健全系统、协调、操作性强的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标准体系。

(二)支持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制定。依据法定职责,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积极申请或参与制修订云南地方特色食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引导企业或社会团体制定先进适用的地方特色食品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让“标准”附能“特色”,“特色”引领“标准”,将“标准”“特色”互融互建,让“标准”起到保质量、保特色的双重作用。

(三)加强地方特色食品标准研究。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引进人才,对各地特色农产品的特色性及相关的环境、土壤、气候环境等进行研究,将各地特色农产品的特色性予以充分挖掘,使其具备可表述性或可界定性,便于其融入标准,为标准制定提供更多“特色”。有针对性对各地现有标准、各省地方特色食品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世界各地的标准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既有地方特色、又能满足高层次竞争需求的云南标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指导支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以标准保质量、以品质促品牌、以品牌助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和地理标志促进运用工程项目。

(四)推进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特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行业协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农业标准的主要实施、执行和推进主体。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标准开展生产,提高标准化水平。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各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提高标准,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或地方的生产标准。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国家级强制性标准的督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大特色食品标准宣传工作力度。落实“四个一”贯标活动,即编制一套简明适用的标准宣贯材料,组建一支根植基层的标准专家服务队伍,组织一批有影响力的观摩培训活动,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加强对标准实施的推动力度,组织技术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特色食品标准化示范活动。加大宣传培训,重点开展农业特色食品标准制修订等培训,州(市)重点开展标准化工作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培训,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开展生产经营者主体的标准化生产技能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媒体作用,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

附件: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丁强 0871-65350904)

 

相关附件:

1.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建议提案面商登记表

3.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拟稿人:丁强 审核人:杨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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