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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0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2022-06-01 15:27:4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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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要求,现就《关于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创新利用协同发展的提案》(第12050304号)涉及省农业农村厅的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赞同提案有关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的观点。根据提案建议和目前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现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提案建议,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一)在农作物与畜禽保护利用方面

1.深化对农业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的认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出台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主要领导率队到省农科院调研指导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围绕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发展设施农业、发展农村电商等重点工作,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向产业链高端布局。按照工作要求,下步将根据《云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好《云南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管理办法》《云南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实好《云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种质资源保护行动,扎实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理清各类资源的群体数量、区域分布、种植历史、栽培制度、品种更替、社会经济和环境变化以及重要种质资源的野生近缘种类、生态环境和濒危状况等信息,准确把握好我省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

2.谋划好我省资源利用工作。一是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工作。依托省农科院、云南农业大学、省畜牧兽医科学院等科研院校,建设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与基因挖掘平台、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建设完善的资源精准鉴定评价体系,开展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鉴定,进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应用,挖掘一批具有重要育种创新价值的优异种质和基因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种质资源及地方品种精准鉴定工作。二是加快提升种质资源共享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以省级以上种质资源库(圃、场、区)为重点,建立集资源特征特性、普查收集、鉴定评价等信息数据的省级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种质资源交流共享机制,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及时发布可供交流利用的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水产遗传资源,提高育种创新服务水平。

3.建设好我省资源保护体系。加快建设国家布局云南的12个农作物、畜禽、水产资源保护类项目,建成国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智能化农业种质资源库,全面提升我省农业种质资源长期战略保存能力。按照突出特色、确有必要、条件具备、规模适度的要求,立足省内需求,新认定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和畜禽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建成与国家有机衔接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实现特有、珍稀、濒危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开展本地区农业种质资源遗传资源库(圃、场、区)认定和建设。

4.建立健全对应政策支撑体系。围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评价、利用共享相关环节,制定出台对应种业振兴支持措施,建立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资源保护行动资金保障。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支持企业间兼并重组和科技创新。按照布局科学、规模合理、节约利用、依法依规的原则,加强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建设用地保障。

(二)在渔业保护利用方面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要“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推进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水环境保护”,第三章第一条第五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明确要“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资源,建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推动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省人民政府成立了“云南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建立了“金沙江水生生物保护暨禁捕工作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下一步,将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开展鱼类资源全面系统调查,二是编制鱼类资源保护开发规划。三是督促落实鱼类生态补偿措施。四是健全鱼类保护支撑体系。五是争取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

二、在做强农产品加工和推进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建设方面

(一)在做强农产品加工方面

目前,我们正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为抓手,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冷藏保鲜、原料处理、杀菌、储藏、分级、包装等延时类初加工以及干制、腌制、熟制、分级分割、速冻等食品类初加工,促进商品化处理,减少产后损失。二是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坚持培育和引进结合,深入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遴选培育一批“链主”企业,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持续加强服务指导,促进“链主”企业发展壮大。紧盯重点产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着力解决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痛点、难点问题,做大做强肉类食品、精制茶等制造业,做精做特果蔬及咖啡、核桃等特色加工业,加快发展焙烤食品及乳制品等食品加工业,巩固提升制糖、谷物及粮油加工业,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产品加工与农业总产值比重。三是提高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品牌知名和产业集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综合利用主体,采取先进的分级、提取、分离与制备技术,集中建立副产物收集、运输和处理渠道,提高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粮食、烟草、蔗糖、茶叶、橡胶、花卉、蔬菜、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牛羊、生猪等产业,突出农产品加工延链和增值,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二)在推进农村商业流通体系建设方面

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打算有:

1.加快与特色产业相匹配的物联网、冷链仓储等现代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

(1)强化数字农业试点示范,推动产业发展。一是支持20个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平褚橙、曲靖佳沃蓝莓、大理春沐源小番茄、华侨庄园阳光玫瑰等正逐步推进全链条数字化生产示范。二是组织开展10大优秀应用平台评选,涌现了云果产业大脑、三七智慧农业服务平台、5G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等一批应用典范。三是云南农业大学、昆明国际花卉交易拍卖中心和曲靖佳沃现代农业有限公司3个主体获得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称号,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通过数字技术实现品种、技术、产品、设施、金融全要素高效配置、协同发展,成为亚洲花卉价格的“风向标”和“晴雨表”。与此同时,社会资本纷纷抢滩农业农村数字化领域,全联通投资建设智慧云农平台、阿里建设数字乡村治理平台、移动为多地代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下一步将持续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每年支持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化、智慧养殖、精准灌溉以及加工销售、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化需求,鼓励生产企业推广节本增效的数字农业应用模式,推动农业生产数字化。

(2)积极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设施建设。一是开展摸底调查。对全省冷链物流发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摸底调查,涵盖蔬菜、水果、花卉、水产品、肉类等产业,将全省98%冷链物流生产、销售、建设企业纳入调查范围,对全省冷链设施缺口进行了分析测算。二是制定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并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政策措施》(云政办函〔2020〕59号),联合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商务厅印发了《关于支持12类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的政策措施》(云财农〔2020〕88号)。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20年,争取中央建设资金36375万元,在全省73个县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共建成冷库及设施715个,新增库容80.1万立方米。2021年,争取中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财政资金14105万元,全省共计安排36个县实施项目建设,同时在建水县和砚山县实施整县推进试点。截至目前,2021年全省建设冷库及设施533个,新增库容73.9万立方米,直接创造就业岗位5063个,冷库运营带动农户52816户。下一步将继续支持各县(市、区)聚焦蔬菜、水果、花卉、茶叶中药材等种植业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地田间因地制宜建设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自用型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00个;依托县级农业产业园、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孵化园或加工物流园区等,围绕区域特色主导农产品,选择产业重点县开展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全程试点,建设或改造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2.积极推进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开拓

(1)持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自2014年开始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为完善“互联网+”现代农业补齐短板。2015年,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和玉溪市红塔区列入农业农村部第二批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宾川县结合云南省“宽带乡村”试点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阿里巴巴农村电子商务“千县万村”试点工作开展了宾川县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2017年,曲靖市麒麟区、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3个县列为云南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试点县。2018年我省被农业农村部列入第二批整省推进示范省。截至2022年3月底,全省制作悬挂“益农信息社”标识牌12766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村级信息员累计培训数量8.2万人次,累计发布信息4.97万条,注册用户有19.65万,依托益农信息社或平台便民服务累计80.93万人,依托益农信息社或平台便民服务的累计金额超过4.23亿元,助力农产品出村进城。下一步将继续引导和鼓励推动益农信息社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益农信息社与云南省绿色食品牌、“一县一业”“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相互融合,提升益农信息社服务农产品电商的能力。

(2)支持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1年印发了《云南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督导红河州开远市、临沧市凤庆县、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普洱市思茅区4个试点县进一步建立完善适应农产品网络销售的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主动对接阿里数农、盒马鲜生、京东、叮咚买菜、拼多多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和渠道商在云南建设直采直供直销基地,直采基地数量超过170个。下一步将继续对接各电商平台与基地建立直采直销关系,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

三、在完善体制机制,促进要素有效流动方面

(一)在土地流转方面。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各州、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推动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入股工作。2020年云南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1215万亩,比2019年增加116万亩,增10.5%;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224.1万户,比2019年增加22.7万户,增11.3%;土地规模经营(50亩)以上的面积532.3万亩,比2019年增18%,签订流转合同的承包地面积达到884.9万亩。从流转规模来看,流转面积、流转户数双提升;从流转模式来看,呈现多样化趋势;从流向主体来看,流转入农户的速度放缓、流向新型经营主体的速度加快;从流转规范化来看,流转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全省农村土地流转保持平稳发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提案建议,针对新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与措施,促进土地流转平稳健康运行,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二)在宅基地改革方面。按照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20年7月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启动了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省试点县为昆明市宜良县、玉溪市江川区、大理州大理市。2021年2月4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3个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3个县(市、区)随即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已初步取得健全宅基地监管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治理能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激活农民财产权益等成效。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加强对试点县的督促指导,如期完成试点工作,为完善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助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激发农业产业发展动力作出有益探索。

附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5日

 

相关附件: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清单

(拟稿人:张必广 审核人:仲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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