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农办通〔2022〕9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统筹生态、美学、人文、经济、生活等要素,系统性谋划推进、高水平规划设计、专业化种植管护,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着力推进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改善,让城镇乡村融入大自然、建成大花园,更加宜居宜业宜游,让云岭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景更美、人更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自豪感,不断夯实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基础,作出了实施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决策和部署。
为科学、稳妥、有序推进云南省乡村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态福祉,根据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要求,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方向,以农民为主体,以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标准,经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制定了《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突出重点任务、规范评定标准、制定保障措施,对加快推进“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正文共4部分12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明确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发展乡村生态产业3方面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等紧密融合,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编制实施方案。二是建设示范乡村。积极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评优学优活动,落实典型引路法,认真总结分析提炼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建设经验成效、措施方法、模式机制。三是统筹加快推进。在总结绿美乡村建设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统筹加快推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设计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二是加强设计审核。按照《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导则》《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要求,因地制宜进行乡村绿化美化方案设计,适时适地适树规范实施。三是加强督促指导。省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指导服务。
三、主要特点
《行动方案》主要有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原则规范。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原则。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等情况,突出重点、彰显特点、解决痛点,补齐乡村绿化美化的短板弱项,一镇一特、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坚持保护优先、留住乡愁原则。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优先保护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传承乡土文化,注重乡韵乡情,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坚持量力而行、分步推进原则。科学合理细化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具体目标任务、范围标准、重点内容等行动计划。尊重群众意愿,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先易后难,先示范后推行,分步有序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内生动力,压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整合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汇聚各级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强大合力。
二是目标明确。绿美乡镇:以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的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绿美乡镇三年行动,3年(2022—2024年)共建成300个绿美乡镇,每个县每年至少建成1个绿美乡镇,城郊、国省道沿线、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等乡镇优先开展绿美乡镇建设。绿美村庄: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绿美村庄三年行动,3年共建成600个省级绿美村庄,每年省级重点推进建成200个绿美村庄,城郊村、交通干道沿线村、古村名村、旅游景区周边村等村庄优先开展,各州(市)每年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全部村庄数量的10%安排绿美村庄建设目标。省级产业基地所在村或省级产业基地所辐射的村优先开展绿美乡村建设。
三是任务具体。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方面:有效保护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古树名木、护村林、风景林等自然植被保护良好,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措施有效。乡村绿化美化提升方面:合理规划布局乡镇及村庄绿化空间,围绕“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在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和乡镇街道、主次干道、活动广场等乡村公共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广植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严格管控建筑风貌,组织动员乡镇政府所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拆违建绿,拆围补绿,在建筑物墙面、阳台、屋顶等开展立体绿化美化,组织发动农户建设美丽庭院。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水美乡村建设。乡村生态产业发展方面:充分挖掘乡村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田园风光等资源价值,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与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拟稿人:张程 审核人:赵加洪)
相关文件: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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