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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办通〔2022〕9号
公开日期
2022-06-27
生成日期
2022-06-27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2022-06-27 16:36:0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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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的工作部署,省委农办制定了《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绿美乡村(包括绿美乡镇和绿美村庄,以下同)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城乡统筹发展为方向,以农民为主体,以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标准,以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开展乡镇、村庄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推动生态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把云南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问题导向、一镇一特、一村一策,根据乡村地理位置、自然禀赋、历史文化、产业发展等情况,突出重点、彰显特点、解决痛点,补齐乡村绿化美化的短板弱项,不搞“一刀切”,不贪大求洋,不照搬城市模式,防止千镇一面、千村一样。

——保护优先、留住乡愁。坚持优先保护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传承乡土文化,注重乡韵乡情,突出乡村特色和田园风光,维护乡村自然生态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量力而行、分步推进。坚持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科学合理细化确定乡村绿化美化的具体目标任务、范围标准、重点内容等行动计划。尊重群众意愿,遵循乡村建设规律,先易后难,先示范后推行,分步有序加快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和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内生动力,压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整合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汇聚各级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行动目标

绿美乡镇:以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的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绿美乡镇三年行动,重点围绕全省城郊、国省道沿线、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等乡镇开展绿美乡镇建设。2022—2024年,全省3年共建成300个绿美乡镇,每个县每年至少建成1个绿美乡镇。

绿美村庄:以自然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绿美村庄三年行动,重点围绕全省城郊村、交通干道沿线村、古村名村、旅游景区周边村等村庄开展绿美村庄建设。2022—2024年,省级每年重点推进建成200个绿美村庄,3年共建成600个省级绿美村庄。同时,各州(市)每年按不低于本行政区域内全部村庄数量的10%安排绿美村庄建设目标,3年共建成3.69万个州(市)级绿美村庄。

省级产业基地所在村或省级产业基地所辐射的村优先开展绿美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各地要加强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护村林、风景林等自然植被,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协调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负责落实。)

(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各地要在乡镇及村庄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绿化空间,围绕“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在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和乡镇街道、主次干道、活动广场等乡村公共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宜菜则菜,广植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千方百计增加绿地绿量;组织动员乡镇政府所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拆违建绿,拆围补绿,加强庭院绿化美化,在建筑物墙面、阳台、屋顶等开展立体绿化美化。组织发动农户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培植绿篱,拆违拆临,严格管控建筑风貌,建设美丽庭院。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水美乡村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负责落实。)

(三)发展乡村生态产业。各地要将乡村绿化美化行动与生态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共建共享共赢,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挖掘乡村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田园风光等资源价值,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生态创意农业和乡村休闲康养旅游产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省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州、市负责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州(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建设规划等紧密融合,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编制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层层细化分解任务表、项目表、时间表,具体明确绿美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区域范围、年度计划及建设乡村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负责人员、工作机制、评价标准、资金筹措等内容,并按程序认真审定后实施。各州(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建设示范乡村。各地要积极开展绿美乡村建设评优学优活动,抓紧选择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乡镇、村庄进行绿美乡村试点示范建设,落实典型引路法,认真总结分析提炼出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建设经验成效、措施方法、模式机制等,组织基层干部群众现场观摩交流学习,加强宣传推介,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绿美乡村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加快推进。各地要在总结绿美乡村建设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实施方案,按照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统筹组织协调,认真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全面加快推进,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州(市)要认真履行绿美乡村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责任,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完成行动目标。

(二)加强设计审核。各地要按照《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导则》《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业绩的机构进行乡村绿化美化方案设计,并按程序认真审核把关,适时适地适树规范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省农业农村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服务,建立健全会商协调、定期调度、指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确保行动顺利推进。省级相关部门及各州(市)要明确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联络及信息报送。

附件:1.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清单

   2.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3.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4.《**州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5.云南省绿美乡村建设进展情况调度表

 

相关附件:

1.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清单

2.云南省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3.云南省绿美乡村评价认定办法(试行)

4.《**州市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提纲

5.云南省绿美乡村建设进展情况调度表

(拟稿人:张程 审核人:赵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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