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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通告(第一阶段)
——43批次农产品不合格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12-05 17:25:3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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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重点品种治理相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治理监督抽查工作,第一阶段共抽检全省生产基地生产的蔬菜、水果、禽肉、禽蛋和水产品等1831批次样品,发现涉及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的不合格样品43批次,问题发现率为2.35%。

一、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 何兴芬(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芹菜,经检测发现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楚雄州双柏县 杨家秀(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菠菜,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楚雄州南华县 南华县龙川镇建安种养殖场生产的1批次蕹菜,经检测发现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楚雄州禄丰市 杞建萍(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梨,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楚雄州禄丰市 税丽云(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楚雄州禄丰市 杨绍琼(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文梅(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红河州元阳县 元阳县闽龙牛蛙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牛蛙,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呋喃西林代谢物(氨基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昆明市嵩明县 李升堂(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大白菜,经检测发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昆明市嵩明县 李翠花(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芹菜,经检测发现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昆明市东川区 郭学忠(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叶用芥菜,经检测发现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昆明市晋宁区 杨萍(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韭菜、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毒死蜱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昆明市禄劝县 赵现杰(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萝卜,经检测发现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昆明市富民县 夏琼丽(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石榴,经检测发现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丽江市玉龙县 丽江市玉龙县丽客隆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的1批次萝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丽江市宁蒗县 宁蒗县林中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多西环素、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曲靖市麒麟区 曲靖市绿联高新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细香葱,经检测发现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曲靖市师宗县 朱占赢(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葡萄,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曲靖市师宗县 毛焕弟(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葡萄,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 伏帮团(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青蒜,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文山州砚山县 王翠(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文山州麻栗坡县 麻栗坡县共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多西环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文山州广南县 赵泳森(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文山州富宁县 黄文权(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鲤鱼,经检测发现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表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玉溪市通海县 胡体刚(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芹菜,经检测发现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玉溪市元江县 普芹珍(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玉溪市新平县 刀旭东(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黄秋葵,经检测发现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玉溪市新平县 范美琼(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辣椒,经检测发现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玉溪市元江县 吴四安(种植户)生产的2批次橘,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玉溪市元江县 方保林(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橘,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玉溪市元江县 普金城(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橘,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玉溪市新平县 罗世春(种植户)生产的1批次橙,经检测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三、玉溪市澄江市 李德刚(养殖户)生产的1批次鸡蛋、1批次鸡肉,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四、昭通市绥江县 绥江县珍珠坝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生产的2批次鸡肉、1批次鸡蛋,经检测发现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要求,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1.农兽药残留治理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汇总表(第一阶段)

          2.关于43批次农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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