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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关于开展中心基地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设备定期维护和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遴选的公告
来源: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       2026-04-21 17:48:2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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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单位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就中心基地设施设备维修服务供应商项目公开遴选建设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中心基地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零星故障维修、安全隐患排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合作模式:本次遴选确定入围2026—2028年供应商库,不预设入库数量;入库后签订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包含单次巡检保养报价金额和零星维修工作,零星维修无固定金额,按实际发生、单次签合同审核结算。

(三)服务期限:实行单次服务一评价,评价合格后继续合作,评价不合格则终止合作,并移出服务供应商库。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本次遴选确定的服务供应商,主要负责中心基地两项工作,一是开展基地巡检保养工作,二是设施设备故障零星维修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如下:

(一)定期巡检保养

1.设施设备巡检保养范围:水、燃气、能源、温室大棚(含覆盖材料、骨架、遮阳系统、通风系统等)、智能灌溉与水肥一体化系统、环境控制设备(温湿度传感器、风机、湿帘等)、供电线路、配电设施(配电箱、开关等)、给排水管网、围栏、农机具等(详见附件2)。

2.服务要求:对3个基地开展全面巡检+保养,完成清洁、检查、紧固、润滑、调试、常规维护;建立巡检台账、出具维保报告;排查安全隐患。巡检及保养相关工作要求详见附件3。

3.报价要求:按3个基地单次巡检保养报价,报价包含人工费、保养材料费(机油、气等)、上门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无额外加价。

(二)零星维修服务

1.范围:(设施设备巡检保养范围)日常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应急处置。

2故障排查:接到报修后按约定时限响应,单独出具报价单,经审核通过后实施。开展故障维修、零部件更换,确保设施设备恢复正常使用,按实结算。

3.要求:简化小额维修流程,提高响应与处置效率。

4.其他服务:配合遴选人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小型改造辅助工作,提供维修技术咨询,定期报送维保报告。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备服务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三)供应商须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温室大棚维修、设施设备维修、灌溉系统维修、水电安装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等相关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四、遴选程序

(一)2026年4月21日至4月27日,我单位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公告,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报名。

(二)2026年4月28日,我单位采购小组对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按照服务方案、报价、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纳入服务供应商库。评审结果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结束,如未收到异议,我单位与入围服务供应商签订服务框架协议。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材料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服务方案,含3个基地单次巡检保养报价、零星维修报价表(详见附件4)、服务承诺、响应时限;

2.报名函(见附件1);

3.本公告第三条所列供应商资质要求对应的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

6.往期相关业绩经验证明材料;

7.服务及质量承诺(包括服务方案、质量承诺等);

8.其他材料(如有)。

(二)提交地点和时间

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3楼(昆明市西山区益康路87号),4月21日至4月24日8:30至12:00,14:00至18:00;4月27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三)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7日18: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文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封面注明联系人及电话(递交文件概不退回)。

联系人及电话:彭艳琴,0871-65631013。

 

附件:1.报名函

   2.各基地大棚巡检保养设施设备

   3.设施设备巡检保养工作要求

   4.主要维修(更换)服务报价明细

 

 

云南省花卉技术培训推广中心

2026年4月21日

(拟稿人:彭艳琴 审核人: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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